网贷口子

网贷口子下款的“京粒贷”属于正规的小额线上借款近期放水平台之一

网贷口子下款的“京粒贷”属于正规的小额线上借款近期放水平台之一

分类:网贷口子 大小:57.32MB 热度:399 点评:0
发布:
支持:
关键词:
苹果下载
安卓下载

APP截图

网贷口子下款的“京粒贷”属于正规的小额线上借款近期放水平台之一
网贷口子下款的“京粒贷”属于正规的小额线上借款近期放水平台之一
网贷口子下款的“京粒贷”属于正规的小额线上借款近期放水平台之一

应用介绍

在贷款市场上,新产品层出不穷,而汉辰京粒贷无疑是其中备受关注的一款。虽然推出时间不久,但它在微信小程序中的亮相,迅速传遍了贷款圈,成为了众多老哥们热议的话题。不过,这款口子有个特别的“嗜好”,那就是每次放水都很有可能是定量的,这让不少老哥在申请时遇到了“今日名额已满”的提示。那么,如何尽量避开这个问题,顺利申请到京粒贷呢?下面,我们就来详细解析一下。

我们来了解一下网贷口子京粒贷的基本情况。京粒贷是南昌市东湖区汉辰小额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产品,自上线以来,就以其便捷的申请流程和相对较高的额度受到了用户的青睐。不少老哥在还款后,都会来咨询这个口子是否正常在批款,无论是新人还是老用户,提交的批款案例都不在少数。正是因为京粒贷的受欢迎程度,导致了每次放水时名额的紧张。很多老哥在申请时,都会遇到“今日名额已满,请第二天6点再申请”的提示。这对于急需资金的用户来说,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打击。那么,有没有办法避开这个问题呢?

根据一些成功申请到京粒贷的老哥们的经验,我们可以尝试在当天中午或者半下午的时候去进行操作。因为很多时候,京粒贷的名额并不是一次性放完的,而是会分批放出。所以,如果你在早上申请时遇到了名额已满的问题,不妨在中午或者下午再试试,说不定就能成功申请到。这个小窍门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成功申请到京粒贷,因为每个人的资质和信用记录都是不同的。但是,多尝试几次总是没有坏处的,说不定你就能成为那个幸运儿呢!除了定量放水的问题外,京粒贷的资方也是用户们关注的焦点。目前观察来看,京粒贷的资方基本上都是匹配的持牌金融机构或者银行,这意味着申请京粒贷会查征信、上征信。因此,如果你想要成功申请到京粒贷,就需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,这是硬道理。

京粒贷的额度和使用周期是怎样的呢?

根据官方信息,京粒贷的最高额度是200000元,使用周期正常可以分期12个月使用。这对于需要长期****的用户来说,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而且,京粒贷的全程都是系统审批,一般没有电话回访,提交后一般1-3个小时就可以出审批结果。需要注意的是,出审批额度了之后还有一次二审。二次审核通过了之后,资金才会到账。因此,在申请京粒贷时,我们需要耐心等待二审的结果,不要着急。如果二审通过了,那么恭喜你,你即将获得一笔可观的****。还有一些用户关心京粒贷的申请条件和流程。其实,京粒贷的申请条件相对宽松,只要年满18周岁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,就可以尝试申请。而申请流程也非常简单,只需要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“京粒贷”,然后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。

虽然京粒贷的申请条件和流程都相对简单,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能轻松申请到。因为贷款是一种金融行为,需要考虑到用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。所以,在申请京粒贷时,我们需要认真填写相关信息,确保自己的资质符合贷款要求。需要提醒的是,无论申请哪种贷款产品,我们都需要保持理性消费和按时还款的习惯。因为贷款只是一种临时的****方式,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。如果我们过度依赖贷款或者逾期不还,就会给自己的信用记录带来负面影响,甚至可能影响到未来的贷款申请。汉辰京粒贷作为一款新兴的贷款产品,虽然存在定量放水的问题,但只要我们掌握一些小窍门和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,就有可能成功申请到。同时,我们也需要理性看待贷款产品,保持理性消费和按时还款的习惯,才能让自己的财务状况更加稳健。

口子介绍:

1、产品额度:20万

2、产品利率:年化24%以内

3、产品期限:3-12期

4、还款方式:等额本息

准入要求:

1、年龄在 22 周岁(含)以上、55 周岁(含)以下,非学生用户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(不含港澳台居民)

2、借款人具有稳定的、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

3、借款人个人征信记录须无严重逾期及不良记录

4、借款人个人第三方资信记录须无重大负面信息

5、从事行业要求不包括金融、保险行业及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

征信要求:

具备良好央行征信记录、持有信用卡或具有公积金缴纳记录用户

申请信息要求:

1、需提供完整的基本信息,包括但不仅限于:客户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、现居地址、婚姻状态、单位名称、单位地址、联系人姓名、联系人手机号码、与联系人关系

2、信息资料录入需完整、有效

3、影像件材料需按提示上传系统栏位内

相关应用

最新评论

我要评论